
内蒙古科尔沁等24部,是从崇德元年开始建立旗制的。清王朝对内蒙古各部,首先是授予较高的爵位。天命十一年,封科尔沁右翼中旗札萨克和硕图什业图亲王为图什业图汗。
科尔沁部共封了5个亲王、18个郡王、16个贝勒、14个贝子、8个镇国公、14个辅国公。六等之外还有数量较多的台吉、塔布囊(台吉、塔布囊是同等的爵位,一等视正一品,二等视正二品)。
需要指出的是,蒙古各部的亲王、郡王等只是爵位,并非是官职。各旗的最高长官为札萨克旗长,掌一旗之政令。旗长由朝廷任命,或是世袭,但不限于爵位,以亲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