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城和镇的距离没有明文规定。
古书有云”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古代的“镇”不是行政区划单位,多为军事据守点,其作用就是“镇守”一方,护卫城市,起到“藩篱”作用。因此,大多设在咽喉要道、边塞等地方,“城”附近的“镇”设多少?如何设?都是根据军事需要确定,其距离也不是均衡分布的。因为“镇”通常有商业贸易、集市,后来也将人口密集、有经贸往来的地方称为“集镇”,但仍然不是行政区划。
古代县级以下不统一分行政区划单位,有的城乡一体,有的设“乡”、“里”,县城一般为“邑”。乡与邑的距离,与当地经济水平、人口密度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