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理论著作
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在1853年颁布的一个以解决土地问题为中心的,全面的农民革命斗争纲领和社会改革方案,它也是太平天国前期的纲领性文件。
清朝中叶,土地已高度集中,而清朝官吏在粮赋上浮收勒折,大力剥削小户农民,更加剧了土地问题的矛盾。
而太平天国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对立物,受到大多数农民的广泛欢迎。 《天朝田亩制度》以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为中心:它把土地分为九等,好坏平均搭配。然后以户为单位,不分男女按人口平均分配。
16岁以上分全份,15岁以下分半份。它还绘制了一幅新型社会的蓝图,每个基层单位,建立一个“国库”,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25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其余则归国库,各家遇有婚丧嫁娶和生育 等事,按规定费用到“国库”领取;鳏寡孤独残废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也由“国库”开 支抚养。
在政治上,《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地方官吏由人民选举,“凡天下每岁一举,以补诸官 之缺”。乡官如有贪污不法的,人民可以检举揭发,随时革退。
在对于妇女的问题上,《天朝田亩制度》也有一些进步的规定,妇女和男子同样分配土地 和生活资料;妇女可参与军政事务;设置女官,开科取士;在宗教上,妇女和男子都参加拜 上帝活动。
还提出禁止缠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