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基础埋深规范
基础底面到室外设计地面的距离
基础埋置深度(embedment depth of foundation)一般是指基础底面到室外设计地面的距离,简称基础埋深。对于地下室,当采用箱型基础或筏基时,基础埋置深度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
当采用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应从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对于地下室,当采用箱型基础或筏基时,基础埋置深度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当采用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应从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影响因素
影响基础埋深选择的主要因素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
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基础的形式和构造;
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相邻建筑物的基础埋深;
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
注意事项
小桥涵基础埋深还应考虑,冲刷深度和冰冻深度。
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地基宜浅埋,当上层地基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时,宜利用上层做持力层。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m。
高层建筑筏形和箱形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筏形基础其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箱或桩筏基础的埋置深度(不计桩长)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置深度应满足抗滑要求。
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地基土在施工时不受扰动的措施。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施工时应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当存在相邻建筑物时,新建建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大于原有建筑基础。当埋置大于原有建筑基础时,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其数值应根据原有建筑荷载大小、基础形式和土质情况确定。当上述要求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分段施工,设临时加固支撑,打板桩,地下连续墙等施工措施,或加固原有建筑物基础。
相关计算
确定基础埋深应考虑地基的冻胀性。地基的冻胀性类别应根据冻土层的平均冻胀率η的大小,按本规范附录G0.1查取。
季节性冻土地基的设计冻深z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z——设计冻深。若当地有多年实测资料时,也可:zd=h’-△z,h’和△z分别为实测冻土层厚度和地表冻胀量;
z——标准冻深。系采用在地表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实测最大冻深的平均值。当无实测资料时,按本规范F采用;
——土的类别对冻深的影响系数
——土的冻胀性对冻深的影响系数
——环境对冻深的影响系数
注:环境影响系数一项,当城市市区人口位20~50万时,按城市近郊取值;当城市市区人口大于50万小于或等于100万时,按城市市区取值;当城市市区人口超过100万时,按城市市区取值,5km以内的郊区应按城市近郊取值。
当建筑基础底面之下允许有一定厚度的冻土层,可用下式计算基础的最小埋深:
d=z-h
式中h——基础底面下允许残留冻土层的最大厚度,按本规范附录G.0.2查取。
当有充分依据时,基底下允许残留冻土层厚度也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