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帝休养生息的内容
为了稳定封建统治秩序,光武帝采取休养生息措施其突出之处,就是措施实行得早,可以说是边战争边建设。有不少措施还具有经济的和政治的双重意义,因此效果比较显著。
1、增加农业生产劳动力
早在建武二年(26年),光武帝就确定了凡是征服过的地方,《资治通鉴》卷四十,建武二年条实行
“散其小民,令就农桑”
的政策。这一政策,基本上得到贯彻。如《后汉书·冯异传》记载冯异定关中,
“散其众归本业”。
《后汉书·耿身传》记载耿弇平定张步,降众十余万,
“皆罢遣归乡里”。
建武七年(31年)下令罢撤轻车、骑士、楼船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这些措施,都是在统一战争远结束的情况下采取的。他还先后六次下诏释放奴婢,多次命令赦免监狱中的囚犯,不仅争取了民心,还为农业生产增加了大批劳动力。《晋书·食货志》记载又规定,
“民有产子者复以三年之算”,
这也有益于人口的增殖。
一批又一批劳动者重新回到上地上。昔日萧条荒凉的田野,重新泛起了生机。
2、减免赋役
建武六年(30年)下令减轻赋税。《后汉书·光武帝纪》记载,诏曰:
“顷者师旅未解,用度不足,散行什一之税。今军士屯田,粮储差积,其令郡国收见田租,三十税一,如旧制”。
这条措施,是在关东刚刚平定之际采取的。为减少包括兵役在内的徭役负担,又“初罢郡国都尉官”,还免去“都试之役”。所谓都试之役,是指地方各郡每年九月对军队进行考核检阅的制度。这一制度,随着材官、骑士等兵种的废弃而取消。既可省时节资,又减少了百姓在本郡服兵役的时间。
对百姓在京师或其他方面的服役时间,也有所减免。《后汉书·光武帝纪》记载建武七年(31年),
“省长水、射声二校尉官”,
建武十五年(39年)虽然再次设置,但从此省去中垒校尉、胡骑校尉、虎贲校尉三个校尉官。西汉以来的八校尉至此剩五。剩下的五校尉是:长水、射声、屯骑、越骑、步兵校尉。省去中央禁卫军的这些武职,意味着百姓在中央服兵役的时间也有所减少。《后汉书?光武帝纪》记载建武七年(31年)又
“罢护漕都尉官”。九年,“省关都尉”
等。这些又反映其他兵役也减少了。
除兵役外,其他徭役也减轻了,尤其是天下统一后更是如此。陇、蜀平定后,《东观汉记?帝纪一》记载:
“而事少闲,官曹文书,减旧过半。下县吏无百里之徭,民无出门之役”。
《后汉书?光武帝纪》载,
“时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书调役,务以简寡,至乃十存不过一焉”。
不过对兵役、徭役的减轻不可估计过高。一些武职,有罢也有置的,还有重新设置的。如建武九年(33年)“复置护羌校尉”。十九年,“复置函谷关都尉”。所以马端临说:
“光武罢都尉,然终建武之世,已不能守前法,……而天下往往复置都尉”。
光武帝虽罢撤一部分地方兵,但“更赋如故”、也就是男丁仍需交纳三百钱,以作为每年一月徭役的代役钱要之,兵役和徭役的减轻,主要是在建武之初。而赋税的减轻,从建武初开始,基本上成为团定的制度。这些,对经济的恢复,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