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测之罪,汉语成语,拼音是bù cè zhī zuì,意思是指大罪,死罪。出自《报燕惠王书》。
战国·乐毅《报燕惠王书》:“临不测之罪,以幸为利,义之所不敢出也。”
【近义词】:迷天大罪
作宾语;指大罪
示例
莫非朝议以我前罪尚轻,又加以不测之罪么? ★《好逑传》第十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