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年代的公社有:五个公有经济组织。
粮站、综合商店(我们叫食店)、食品站、供销社、还有一个制衣的缝纫社。
1、粮站,是专门收征购粮的,并向凭粮票的国家工作人员卖米面;
2、综合商店,是开旅馆与饭店,商店也买卖日用商品,有七、八个人上班,住店必须要有证明,吃饭给钱要有粮票;
3、食品站,是定点牲畜宰杀的,购买猪肉必须有肉票,私自宰杀牲口是违法行为的,农民杀猪要交一半的公;
4、供销社,是收收鸡毛、草药、收柑子皮,扫把等农副产品,卖锅、碗、盆、布、帕子等五金和日用商品的。
5、缝纫社,是制衣的,当然也有个人裁缝制衣,叫X裁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