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全文
【原文】
——《三国志·蜀志传》
【解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这是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的话,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不要再好吃懒做。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
这句话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做。这句话值得让世人知道并铭记在心。后世人传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事物的发展总有一个从小到大、由轻到重、自少到多的过程。“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溃一孔,气泄针芒。是以明者慎微,智者识几。”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讲,做事要自觉把握量变与质变的规律、正确看待轻与重、大与小的辩证关系,对诱惑之“微”不严防,对蜕变之“渐”不严杜,最终必然酿成大错。因此,领导干部要慎微,要认真重视和正确处置细小的事情。真正做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