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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的甲骨文

笔的甲骨文

笔,会意兼形声字。

“聿”是“笔”(繁体)的本字,聿的甲骨文=(半个“竹”字,一小截竹管)+(又,抓持)。

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笔,从竹从聿,聿亦声,表示手持末端撮兽毛的竹管在写字。持“竹”的会意字,表示笔字本义与聿有关且表音,笔与聿并物韵。

小篆的形体在甲骨文、金文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在笔的末端多加一横笔,同时增加了“竹”头部件,以表示笔的材质。隶书的形体结构直接来自小篆,只是将下面笔头部分平直化,从而失去了字形的象形性特征。

楷书从《说文》结结构作“笔”(繁体),简化字作“笔”,从竹从毛,会意字,不再是会意兼形声字。简体最早见于北齐隽敬碑和房周陀墓志,后来被确定为正字。演化的楷书“笔”和演化的楷书“笔”,皆未成为正体。笔的本义是书具。《庄子·田子方》:“舐笔和墨,在外者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