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绳兮不可名,是《道德经》第十四章中的一句经文。要理解这句经文的含义,要和前边的经文连起来,更为详细。前边经文是,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博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主要说明道无色无形看不到,听不到,摸不着,这三者也无法究竟询问,因为他们原本就混为一体。
它外显不是很亮,隐含也不晦暗,并且生机勃勃,连绵不断,又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好象没有具的形状存在一样。
绳绳兮不可名可理解为生机勃勃,连绵不断,又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