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句意思是:骨头已经没有了,可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
出自:蒲松龄[清代]《狼三则》第二则。
原句: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