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四大功能
孔子认为诗的四种作用是兴、观、群、怨。语出《论语•阳货》,原文是: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是孔子提出来的关于文学作品的社会作用的说法。
兴,指诗歌通过意向,向读者传达一种感发生命的力量,可以使人从诗歌鉴赏中获得一种美的享受。
观,是指诗歌真实地反映社会政治和道德风尚状况,因而能让人从中观察出政治的得失和风俗的盛衰。
群,则是认为诗歌可以有使人互相交流情感、加强团结的作用。
怨,是指文学作品有干预现实、批评社会的作用。孔子的“兴观群怨”说是现实主义的文学批评理论的源头,对后来的现实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和现实主义文学创作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