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论语·雍也篇》。
此句意思就是:做不道德不仗义行为的人,老天爷也会抛弃他!
出自《论语·雍也篇》: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译文:孔子去见南子,子路很不高兴。孔子发誓说:“我假若做了不正当的事,天厌弃我!天厌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