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就近递交至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民警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无需函调的,受理登记,之后可以将户口登记。
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出生证、准生证,落户方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落户证明。
2、落户方派出所要求(父、母)另一方出具小孩的未落户证明。
3、《未落户证明》找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在给派出所签字盖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