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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路口绿化标准

交通法路口绿化标准

道路绿化的要求

· 行车视线要求,其一,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和弯道内侧的规定范围内种植的树木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通透,保证行车视距,其二,在弯道外侧的树木沿边缘整齐连续栽植,预告道路线形变化,诱导驾驶员行车视线。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不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分车绿带设计

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綠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中间分车带绿化应阻挡相向行驶车内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路侧绿带设计

路侧绿带应该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该保持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绿带总面积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