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2、拟建工程概况;
3、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4、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
5、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6、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8、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9、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