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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论舍生取义全文节奏划分

孟子论舍生取义全文节奏划分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